当地时间5月7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世卫组织将中国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发的新冠疫苗列入紧急使用清单,国药疫苗成为第六种获得世卫组织紧急使用认证的新冠疫苗。世卫组织当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谭德塞通报了这一消息。他表示,当地时间7日下午,世卫组织将国药疫苗列入紧急使用清单,令国药疫苗成为第六种获得世卫组织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认证的新冠疫苗。谭德塞表示,国药疫苗被列入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清单,扩大了全球“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COVAX)”可采购疫苗的种类,为各国加快本国审批进程及进口和管理疫苗提供了信心。他同时介绍,世卫组织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经审核现有数据,建议为18岁及以上所有年龄人群接种每疗程两剂次的国药疫苗。世卫组织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主席亚历杭德罗·克拉维托表示,中国国药新冠疫苗适用于18岁以上人群,虽然60岁以上人口的相关数据较少,但没有理由认为中国国药新冠疫苗在该群体上的表现会有所不同。实际上,许多已使用中国国药新冠疫苗的国家,都为60岁以上群体接种了该疫苗。世卫组织总干事高级顾问布鲁斯·艾尔沃德表示,世卫组织已与中国医药集团讨论其潜在的生产能力,以助力全球应对疫情。他还表示,过去几个月,国药集团已经为多个国家提供了疫苗,这令人感到振奋。“过去几个月,中国国药集团在这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尝试提供大量的疫苗,同时也在服务于中国人民。”他说道。紧急使用清单系世卫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项重要机制,评估期间世卫组织会邀请独立专家和世卫组织团队,对疫苗临床试验数据以及有关疫苗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和风险管理计划的大量额外数据进行严格审核,还会邀请一些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专家参与评估。此前,世卫组织相继将五种新冠疫苗列入紧急使用清单,分别是生物新技术/辉瑞新冠疫苗、两种阿斯利康/牛津新冠疫苗、美国强生公司旗下杨森制药公司研发的“杨森”新冠疫苗及美国莫德纳新冠疫苗。根据世卫组织工作机制,疫苗被列入紧急使用清单后,世卫组织将与区域监管网络和合作伙伴一起,依据掌握的临床研究数据向各国卫生主管部门通报疫苗及其预期效益信息,同时疫苗生产企业须承诺继续生成数据,以使疫苗得到完全许可和世卫组织预认证,从而进一步扩大疫苗供应。中国企业已与多国开展疫苗联合生产
从最早承诺将新冠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到加入世界卫生组织主导的“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COVAX)”,再到用实际行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推动实现新冠疫苗在全球的公平分配,中国始终致力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为全球战疫带来重要助力。
中国企业已经在印度尼西亚、巴西、阿联酋、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共建“一带一路”伙伴国开展了疫苗联合生产。
来源:中国新闻网、央视新闻客户端